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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住建建工〔2023〕26号(关于2023年度7月份江阴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类别:硬齿面减速机   发布时间:2024-08-24 16:58: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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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度7月份江阴市在建项目施工 现场实名制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在建项目用工制度,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无锡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澄住建建工〔2023〕26号(关于2023年度7月份江阴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切实规范在建项目用工制度,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无锡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锡建规发〔2018〕4号)、《关于印发江阴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澄住建规〔2017〕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及工人工资发放管理的通知》(澄住建〔2021〕88号),2023年7月,江阴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对全市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和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项目部人脸识别系统设备的安装,关键岗位人员的录入和建筑工人按不同工种分类录入,施工现场大部分做好封闭,建立实名制考勤标准通道,按上级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台账。

  从检查情况看,仍有少数施工管理企业对实名制管理工作存在认识偏差,对民工工资开户开卡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安装实名制考勤系统推诿扯皮,落实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施工单位对实名制管理系统安装不及时,现场民工未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个别施工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未能到岗履职,对考勤工作不重视,考勤率不满足最低要求;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建市〔2019〕18号、锡建规发〔2018〕4号和澄住建规〔2017〕4号和澄住建〔2021〕88号文件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和现场三级教育制度,完善实名制台账资料,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确保整改到位。要推进施工现场实名制标准通道建设,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录入考勤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使全市建筑业企业实名制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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