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
從六方面加強和規范案例指導工作

类别:案例展示   发布时间:2024-08-09 12:47:03   浏览:

  2010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下稱《規定》)對案例指導的意義、作用作了明確闡述,對指導性案例的類型、選送案例的條件,以及選送、撰寫、審查、討論、公布的程序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2010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后發布五批指導性案例,共19件案例,為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案件提供了指導和參考,促進了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指出:“加強和規范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統一法律適用標准。”為了使案例指導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使《決定》精神落到實處,筆者建議,應當從以下六個方面加強和規范案例指導工作。

  一、提升對加強和規范案例指導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案例指導制度是司法改革過程中產生的新事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決定》鮮明指出,加強和規范案例指導工作,其目的是統一法律適用標准。隨著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公眾對嚴格執法的關注、對公正司法的渴望,特別是對每一起案件中能否感受到公平正義,給司法機關、司法人員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與挑戰。法律是靜態的,司法活動是動態的,案件是紛繁復雜的,要想讓司法人員准確地認定事實、全面客觀地運用証據、依法正確適用法律,讓案件當事人真實感受到同案同處的效果,必須強化案例指導的統一司法標准。檢察機關應高度重視案例指導工作,深刻領會《決定》精神,將案例指導與司法解釋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部署、計劃,不斷完善、規范指導性案例的篩選、編纂、公布、撤銷等程序規定,在指導、規范上下功夫,切不可因征集難、篩選難、編纂難、指導作用有限而忽視、弱化案例指導工作。

  二、加深案例指導工作全局性、系統性的認識。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指導性案例有助於統一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標准,有助於實現檢察一體化,有助於監督檢察權的運用,有助於約束檢察人員執法行為,有助於增強辦案人員的業務素質,有助於提高辦案質量,有助於提升檢察公信力,有助於讓公眾從每一個具體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檢察機關應當從全局性、系統性的高度,對案例指導工作進行合法、科學、合理、有效的頂層設計。

  案例指導工作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控告申訴、職務犯罪偵查和預防、偵查監督、公訴、死刑復核、刑罰執行監督、民事行政檢察等各項司法辦案活動,都會遇到法律、司法解釋規定過於原則的情形,需要有具體的已生效的案例予以比對權衡的指導,從而使承辦的案件得到依法公正的處理。檢察機關的指導性案例既包括實體方面的,也包括程序方面的;既包括刑事方面的,也包括民事行政方面的。從全局性來看,應當涵蓋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過程中辦理的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所有案例。由於案例指導工作起步較晚,目前發布的案例數量有限,尚不具備一定規模,很難形成系統性。從案例指導工作長遠發展來看,最高人民檢察院有必要進行系統性規劃,制定近期、中期、長期目標,有針對性地公布案例選題計劃,科學篩選案例,縝密編纂案例,合理劃分類別,定期公布案例,使案例指導工作依法科學有序發展。

  三、強化指導性案例的指導性。指導性案例的特殊功能在於強有力的指導性,它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發布機關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各級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案例當然具有指導性。二是發布案例的目的是為各級檢察機關辦理案件提供參考和指導。三是發布的案例在事實認定、証據採信、適用法律和規范裁量權等方面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因此,指導性案例的核心在於它的指導性。《規定》第8條列舉了案例具有指導性大致包括幾種情形: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在現行法律規定中比較原則、不夠具體;可能多發的新類型案件或容易發生執法偏差的案件;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政策掌握或法律監督實踐中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對法律解釋合乎法律的原則和精神,處理結果恰當、社會效果良好等。

  從《規定》看,案例指導作用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宣示性,包括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件。二是指引性,包括可能多發的新類型案件或容易發生執法偏差的案件,對法律的解釋合乎法律的原則和精神,處理結果恰當、社會效果良好的案件。三是彌補性,包括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在現行法律規定中比較原則、不夠具體的案件。四是規范性,包括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政策掌握或法律監督實踐中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件。從檢察機關公布的指導性案例來看,宣示性的案例所佔的比例較大,指引性的案例有一些,彌補性、規范性的案例所佔比例較少。

  如何在指導性案例中體現出指導性,《規定》第10條有所涉及,包括第(二)項要旨,簡要概述案件具有指導意義的要點提示;第(五)項處理理由,在對案件進行分析評議的基礎上,充分闡明案件的指導價值。從檢察機關公布的指導性案例來看,19件案例全部撰寫了要旨,但沒有一個案例撰寫處理理由。第五批指導性案例公布了指導意義,但撰寫得比較簡單。要旨比較原則、概括、簡要,指導作用有限。因此,指導性案例的指導價值需要在處理理由中經過對爭議問題進行分析評議,精煉出適用法律的精神及具體方法,得到精確地闡釋。指導性案例的精髓在於處理理由的撰寫,公民能夠從處理理由部分將條文中的法律轉化成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司法人員能夠從處理理由部分准確獲得本人承辦類似案件應當掌握的標准,當事人能夠從處理理由部分捕捉到能否同案同處的信息。當前,強化案例的指導性功能,重在對案例處理理由的撰寫,這既是指導性案例靈魂所在,也是指導性案例長遠發展的必然要求。

  四、突出案例指導的檢察特色。指導性案例雖然不同於司法解釋,不具有普遍的約束力,但因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經過特定程序發布,各級檢察機關在辦理同類案件、處理同類問題時應當參照。案例指導工作,如同司法解釋工作,不僅最高人民檢察院有,最高人民法院也有。對於如何劃定司法解釋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中明確提出,凡屬於法院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解釋。凡屬於檢察院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進行解釋。劃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案例指導工作,可以參照司法解釋,檢察機關指導性案例應當主要體現檢察工作的指導性,即檢察機關發布的指導性案例應當突出檢察特色。

  《規定》第3條列舉了檢察機關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例,包括職務犯罪立案與不立案的案件;批准(決定)逮捕與不批准(決定)逮捕、起訴與不起訴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抗訴案件;國家賠償案件;涉檢申訴案件等。從檢察機關發布的19件案例來看,除幾件指導性抗訴案件外,大多數案例檢察特色還不夠突出。檢察機關承擔著法律監督職能,檢察機關的指導性案例應當體現出法律監督指導的特性。如何突出檢察特色,需要檢察機關案例指導工作部門在案例征集、審查、編纂過程中,圍繞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在承辦具體案件中的作用發揮為重點,更多地突出檢察機關在事實認定、証據採信、適用法律和規范裁量權等方面的具體標准,使辦案人員直接、客觀地得到明確、具體的指導。突出指導性案例的檢察特色是規范檢察機關案例指導工作的重要任務。

  五、亟須關注指導性案例的實踐效果。指導性案例的實踐效果與創設指導性案例的目的應當是統一的關系,隻有指導性案例實踐效果好,才能印証指導性案例制度設計科學。但是,運行四年多來,案例指導制度的實際效果並不盡如人意,與最初制度設計的目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無論一般公眾還是檢察人員對指導性案例的公布知之甚少。雖然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發布指導性案例時作了一些宣傳工作,但效果不佳。從媒體報道看,一般公眾即使關心檢察工作的人,也很少談論公布的案例。二是指導性案例對檢察官辦案的指導意義,或者說對檢察官辦理同類或相似案件產生的影響還不顯著。三是公布的指導性案例數量少、類型單一,缺乏系統和規模,很難產生重要的指引作用。四是缺乏科學的統計、評估機制,指導性案例的實踐效果難以客觀評判。五是沒有撤銷機制,對指導性不強、案件事實發生重大變化、發現新的証據對案件處理結果產生重大影響、沐鸣娱乐2注册官网援引法律發生重大修改的案例如何處置,《規定》沒有相關內容。建議有關部門對公布的指導性案例進行實踐效果調查評估,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案例指導工作提供真實、科學、有效的數據支撐。

  六、完善案例指導的工作規范。案例指導工作是一個宏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各級檢察機關、每位承辦案件的檢察官共同參與。指導性案例來源於基層、來源於司法實踐,通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部門依據相應的規范進行編撰,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依相應規范程序發布,指導基層、指導司法實踐。對於案例指導應有整體性、全局性、長遠性目標。在頂層設計的同時,必須制定科學的工作規范。《決定》提出加強和規范案例指導,為檢察機關案例指導工作和《規定》的修改提供了良好契機。

  建議有關部門在總結、調研的基礎上,修改《規定》,完善案例指導的工作規范:進一步明確案例指導的意義,進一步細化指導性案件類型,進一步設定選送、推薦、征集案例的條件,進一步提出案例編撰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指導性案例查詢機制。完善案例指導工作規范,還需要對幾個重要問題予以明確:一是規定指導性案例的效力。建議指導性案例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后,各級檢察院在辦理同類案件、處理同類問題時,應當參照執行。二是規定定期發布指導性案例。三是規定發布指導性案例統一平台,便於查詢。四是規定每次發布的指導性案例應當是同類型案件。五是規定指導性案例的辨認、引用規則,方便檢察官在辦理案件過程中進行科學比對、合理引用、依法處理。六是規定運用指導性案例的條件和程序。七是規定指導性案例適用的監督機制。八是規定指導性案例實踐效果評估辦法。九是規定指導性案例清理、廢止辦法。十是規定指導性案例適用保障機制,包括培訓、考核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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